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黄山路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407-340124-04-01-863175、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
1.4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黄山路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NGZ0153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NGZ0153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黄山路为城市主干道,项目涉及管径不小于DN1500。
2.7 合同估算价:17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子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改造范围自内环北路至中塘河,全长约2千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绿化、交通、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6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③项条件:
①建筑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
A.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B.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C.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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