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
天津南港 46.2 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天津南港 46.2 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别以《关于新星石油公
司天津南港 46.2 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 2024 〕 30 号)和《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批准天
津南港海上光伏项目海域使用权的通知》(津规资海域许〔 2023 〕 6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30% 和银行贷款 70% ,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天
津)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天津南港 46.2 兆瓦海上光伏新建项目初步勘察
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南港工业区大乙烯项目附近陆域和海域。
2.2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3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57.6 万元(不含税)。
2.4 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海上光伏发电工程(包括交流侧装机容量 46.2MW 的海上光伏电站, 12 公里的送电线路, 35kv 开
关站以及配套设施等)的初步勘察(包括约 3000 ㎡陆域和 71.5566 公顷海域)、初步设计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2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 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海洋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 2)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且电
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海洋岩土工程勘察)及以上
① 持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③ 海洋工程勘察专业(海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 3 )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 2021 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 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交流侧装机容量 ≥45MW );
② 岩土工程勘察(陆域)项目业绩 ;
③ 海洋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 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
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 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2.5 联合体勘察成员:
( 1 )岩土工程勘察(陆域)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 1 家,并具备第 3.1 ( 1 )、( 2 ) ② 、( 3 )、( 4 ) ② 、( 5 )项
基本资格条件。
( 2 )海洋工程勘察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 1 家,并具备第 3.1 ( 1 )、( 2 ) ③ 、( 3 )、( 4 ) ③ 、( 5 )项基本资格
条件。
3.2.6 联合体牵头人:
( 1 )具备第 3.1 ( 1 )、( 2 ) ① 、( 3 )、( 4 ) ① 、( 5 )项基本资格条件。
( 2 )若设计人同时实施岩土工程勘察(陆域)和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应具备第 3.1 款全部基本资格条件。
( 3 )若设计人同时实施岩土工程勘察(陆域)或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应具备第 3.2.4 ( 1 )或( 2 )目中明确的基本资格条
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 1 )项目经理: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 / 牵头人单位),或持有电气相关专业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21 年以来有海上风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 ≥45MW )的项目经理执业
业绩。
( 2 )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 / 牵头人单位); 2021 年以来有海上风
力发电或海上光伏发电设计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 ≥45MW )的设计负责人或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 3 )海洋工程勘察技术负责人 / 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 / 牵头人单位 / 海洋工程
勘察成员单位), 2021 年以来有海洋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 (勘察技术负责人适用于投标人 / 牵
头人单位,勘察负责人适用于勘察成员单位)
( 4 )陆域勘察技术负责人 / 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 / 牵头人单位 / 岩土工程勘察
成员单位), 2021 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执业业绩。 (勘察技术负责人适用于投标人 / 牵头人
单位,勘察负责人适用于勘察成员单位)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
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开始时间: 2024 年 3 月 9 日 13 时 00 分。
( 2 )获取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
(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 4 )投标人按照本章第 8 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申请获取工程测量报告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13 时 00 分 。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 .开标
.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13 时 00 分 。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 .其他
.其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 .招标人
.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 61 号泰达 MSD-H2 座 7 层;
邮编: 300457 ;
联系人:李伟磊;
电话: 17603881215 ;
电子邮箱: liweilei.xxsy@sinopec.com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 515 号;
邮编: 457001 ;
联系人:谷晨光;
电话: 0393-60511203 ;
电子邮箱: yuchg22@sinopec.com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 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 )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上发布。
10 .公告发布期限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新星(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田真真:
15515378770
电子邮箱
tianzhenzhen.xxsy@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
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4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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