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XQ2023121125 | 项目名称 | 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XQ2023121125002001 | 标段名称 | 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勘察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 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勘察 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勘察投标。 二、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镇江市新区 2 、工程规模及内容:一期提标工程规模 4 万立方米 / 天;二期扩建工程(一步) 2 万立方米 / 天;新建姚北港泵站规模 7200 立方米 / 天;改造银河路泵站,增加设备至总规模 8 万立方米 / 天;大路泵站更换部分老旧设备;港湾泵站增加自控系统。 3 、本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 200 万元 4 、勘察周期: 120 日历天。 勘察单位后续配合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 5 、质量标准:合格;勘察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勘察标准、勘察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勘察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满意。 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 工程建构筑物勘察、测量、测绘及沉降监测、基坑支护设计、施工许可综合测绘及竣工验收综合测绘(地形图测绘、管线探测、控制点测量、建筑物放线及红线放线、建筑物正负零复线、规划现状测绘、绿化现状测量、管线现状测量)等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申请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 、 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不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作为其价格分。如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为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作为其价格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 、其他要求: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 、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合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投标报价 35 分,商务标 25 分,技术评审 40 分。 1 、投标报价( 35 分)
2、商务标(25分)
3、技术评审(40分)
注: 1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获奖证书、人员证书、合同等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 、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业绩不可兼得,每项业绩只能参加其中一项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 4 、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 、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00 : 00 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0 元(含手续费 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4 年 1 月 4 日 00 : 00 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24:00 ; 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 、异议与投诉: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 [2016]4 号和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梦溪路 253 号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11-8558352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凤凰岭饭店 3 号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511-87287323 2 、技术支持: CA 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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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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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 镇江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及配套污水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勘察 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勘察投标。 二、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镇江市新区 2 、工程规模及内容:一期提标工程规模 4 万立方米 / 天;二期扩建工程(一步) 2 万立方米 / 天;新建姚北港泵站规模 7200 立方米 / 天;改造银河路泵站,增加设备至总规模 8 万立方米 / 天;大路泵站更换部分老旧设备;港湾泵站增加自控系统。 3 、本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 200 万元 4 、勘察周期: 120 日历天。 勘察单位后续配合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 5 、质量标准:合格;勘察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勘察标准、勘察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勘察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满意。 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 工程建构筑物勘察、测量、测绘及沉降监测、基坑支护设计、施工许可综合测绘及竣工验收综合测绘(地形图测绘、管线探测、控制点测量、建筑物放线及红线放线、建筑物正负零复线、规划现状测绘、绿化现状测量、管线现状测量)等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申请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 、 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不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作为其价格分。如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为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作为其价格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 、其他要求: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 、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合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投标报价 35 分,商务标 25 分,技术评审 40 分。 1 、投标报价( 35 分)
2、商务标(25分)
3、技术评审(40分)
注: 1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获奖证书、人员证书、合同等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 、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业绩不可兼得,每项业绩只能参加其中一项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 4 、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 、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00 : 00 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0 元(含手续费 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4 年 1 月 4 日 00 : 00 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24:00 ; 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 、异议与投诉: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 [2016]4 号和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梦溪路 253 号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11-8558352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凤凰岭饭店 3 号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511-87287323 2 、技术支持: CA 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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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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