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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城区同兴路(化肥厂-万水河段)内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3-12-25
招标公告名称: 【易县城区同兴路(化肥厂-万水河段)内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9650001B01
招标内容:

【易县城区同兴路(化肥厂-万水河段)内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城区同兴路(化肥厂-万水河段)内涝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2023〕148号、易招核(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易县城区同兴路。项目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000-d2600,管道长度约为2815米;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管道长度约为560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后续恢复工程。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设成果,初设批复后7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服务于整个建设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对易县城区同兴路(化肥厂-万水河段)内涝改造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收集资料出具勘察报告以及出具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预留份额:预算金额的41%(85.39万元)给中小企业,其中60%(51.24万元)给小微企业。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⑤联合体各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5 09:00至2023-12-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 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玉元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迎晖北大街80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112国道北侧厂东关路段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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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郝腾飞(异议受理主体)

联系人: 李亚丽
电话:

0312-8856778

电话: 0312-887799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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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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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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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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