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3-04-01-76246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番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八沙村、张松村和番禺区沙湾镇三善村 | ||
资金来源 | 番禺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番禺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市番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4446.778962万元。本工程建设任务是连通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为番禺预留的应急分水口与紫坭取水泵站,为番禺区提供应急备用供水条件。在保障番禺区用水需求前提下,通过紫坭取水泵站可向南沙反向供水。工程线路总长约 4.9公里,供水规模可达 10 立方米/秒,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永久工作井、输水隧洞及输水管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进厂道路、管道附属设施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同意紫坭永久工作井(检修排水井)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 |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等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1260日历天(42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2407.4361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5)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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