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测设计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关于申报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的通知,冀水农【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宁晋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宁晋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测设计2.1.2 招标编号:GCZB20240342.1.3 建设地点:涉及贾家口镇、侯口镇、唐邱镇及凤凰镇等4个乡镇10个村庄。2.1.4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范围为石津灌区范围内的贾家口镇、侯口镇、唐邱镇及凤凰镇等4个乡镇10个村庄,涉及灌溉农田2.83万亩。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内耕地内现状损坏淤堵、灌溉功能丧失的地表水灌溉支渠、斗渠、农渠进行拆除重建、提升改造,并配套渠系节制闸、分水闸、穿路涵管等渠系建筑物以及供水管道等。2.1.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2.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签订合同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度;公司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本本项目执行分散评审+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家中小企业;(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6)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且其中预留部分的60%给小微企业采购。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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