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拒马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水县水利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水县水利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涞水县。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村庄防护12.70公里、耕地防护49.00公里、支沟沟口防护1.43公里、河道清整等。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河北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中要求,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要求的,企业现有三级资质证书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09:00 至 2024-04-08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进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水县水利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融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水县德成路145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21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昕昱 | 联系人: | 郑美瑶 | 电话: | 0312-4517396 | 电话: | 0312-201658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rsgcxmgl@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